发布时间:2024-03-29 21:33:38源自:随机拼凑作者:Amen阅读:69494
张哲瀚 “案发当日我不在,看到群里的照片惨不忍睹。”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勘验报告显示,医生休息室和医生办公室内地面、墙面甚至天花板上均发现多处血迹及血泊。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张哲瀚
张哲瀚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张哲瀚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张哲瀚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张哲瀚长期医嘱单由陈家亲友曲某提供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从陈建利的供词来看,最后这通电话给了他很大刺激,他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认为医院其实就是想一直拖着他,没打算真的赔他钱,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张哲瀚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张哲瀚 在法庭上,陈建利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陈建利在法庭上说,他觉得他带着刀过去,医院就会害怕他了,他想和院长谈谈孩子死亡的事到底怎么办,可他不认识院长是谁,只能先去找医生。”参与旁听的陈建利岳父孟兆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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