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2016年10月3日,山东省莱芜市(现为济南市莱芜区)莱钢医院(现为济南市莱钢医院)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医惨案,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了曾经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案发现场惨烈。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陈建利一审宣判死刑后,陈家所有人都非常意外,他们认为陈建利杀人事出有因,且莱钢医院对这起命案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所有后果不该由陈建利一人承担。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当年凶案发生在外科楼5楼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
儿科医生办公室被打砸半小时后,莱钢医院院领导现身。当晚,莱钢医院王姓副院长与陈家亲属在外科楼7楼进行商谈,最终决定先将孩子的遗体放入太平间,转天再商量解决方法。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儿科医生办公室被打砸半小时后,莱钢医院院领导现身。当晚,莱钢医院王姓副院长与陈家亲属在外科楼7楼进行商谈,最终决定先将孩子的遗体放入太平间,转天再商量解决方法。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孟洋回忆,孩子送去儿科后,还有个王姓护士给她送来一张打预防针的单子,让她以后给孩子慢慢打。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打砸医院赔偿2万 派出所“履职不当”成第二导火索?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孟洋回忆,孩子送去儿科后,还有个王姓护士给她送来一张打预防针的单子,让她以后给孩子慢慢打。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