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莱钢医院外科楼5楼的儿科病房是李宝华生前工作的地方,一审宣判后,判决结果迅速在医护人员间传开。“这样的结果,算是稍稍让我们心里宽慰了一点吧。”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参与抢救的医生魏某证言中提到,陈建利女儿刚开始口鼻出血时就派护士通知了陈建利,陈建利和母亲在儿科病房一起观看抢救过程约20分钟,而后李宝华将陈建利带入办公室,介绍病情后陈建利同意放弃治疗。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法庭上他情绪挺低落的,他说他很后悔杀害李宝华,对不起他的家人。”孟兆顺说,走出法庭后,他看着等在庭外的亲家母难以开口,看着自己独生女儿的背影,孟兆顺再也忍不住眼泪,“陈建利要是真没了,我女儿带着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啊。”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2016年10月3日早上,陈建利骑着摩托车前往莱钢医院,家人并不知道他这一趟会酿成大祸,他们都以为陈建利是去看他姐夫的。“他姐夫在莱钢医院做阑尾手术,他头一天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姐夫,来了以后还留下了100块钱。”陈建利的姐姐说。陈建利出门前,他的妻子孟洋也没有察觉出丈夫有任何不对劲。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在法庭上,陈建利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陈建利在法庭上说,他觉得他带着刀过去,医院就会害怕他了,他想和院长谈谈孩子死亡的事到底怎么办,可他不认识院长是谁,只能先去找医生。”参与旁听的陈建利岳父孟兆顺说。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参与抢救的医生魏某证言中提到,陈建利女儿刚开始口鼻出血时就派护士通知了陈建利,陈建利和母亲在儿科病房一起观看抢救过程约20分钟,而后李宝华将陈建利带入办公室,介绍病情后陈建利同意放弃治疗。
否认故意杀人,却又买刀开刃,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
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否认故意杀人,却又买刀开刃,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法院一审过程中没有被认定。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莱钢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孩子死亡当日,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主治医生李宝华是否及时通报了病情变化,是否为家长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和救治方案。陈建利与院领导见面时的主要诉求,也是希望医生为其详细讲述治疗、抢救过程,给出令他信服的死因诊断。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儿科医生办公室被打砸半小时后,莱钢医院院领导现身。当晚,莱钢医院王姓副院长与陈家亲属在外科楼7楼进行商谈,最终决定先将孩子的遗体放入太平间,转天再商量解决方法。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了对两家单位的不满,除了莱钢医院,还有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新兴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新兴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